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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机关: | 市妇女联合会 | 发文日期: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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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选拔条件
1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理想信念坚定,组织纪律观念强,作风正派。
2.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(时间计算至2019年3月31日止);
3.热爱妇女儿童事业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具有较强的口头、文字表达能力;具备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。
4.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身体健康。
二、干部管理和待遇
挂职期1年。挂职干部根据市妇联工作安排分配部门,按照分工负责开展工作,不再承担派出单位的工作任务。挂职期间,只转组织关系,不转人事关系(原行政关系、工资关系不变)。
根据组织部门有关挂职干部管理的精神,干部挂职期间由派出单位与市妇联共同管理。市妇联负责干部日常管理、培训等,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;派出单位做好干部跟踪管理服务工作,挂职干部挂职期间享受派出单位同类各级人员各项工资福利待遇;派出单位给予适当次数探亲往返交通费用报销。干部挂职期间经考核不能胜任挂职岗位工作,或者有其他不适宜继续挂职情形,可提前结束挂职返回派出单位。
挂职期间,定期对挂职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,并适时向派出单位予以反馈。挂职时间结束后,无特殊情况回原单位工作。
三、报名方式及工作要求
请有意向者将个人简历于3月29日前报市妇联组宣部电子邮箱:yzszxb2017@163.com。届时由市妇联组宣部择优选拔通知面试等相关事宜。
联系人:左心如
联系电话:0746-8358248
永州市妇联
2019年3月7日